审批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资质全称: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年检要求:有效期5年,每年1-3月份年检(具体请关注工信部网站) 特别说明(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必要条件): 1、中(内)资公司(股东: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2级以上股东的公司章程可以以工商查询的含股东信息情况的企业信息登记单原件替代) 2、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3、特别注意:申请IDC许可证前必须经过备案管理系统、接入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机房安全评测后,方可申请许可证. 一、关于申请ISP\IDC机房方面要求: 1、 申请要求—目前开放的业务种类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 2、 申请要求—技术测评 IDC技术测评,则需要填写备案管理系统、接入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机房运行安全 评测申请登记表并提交; 若单独申请ISP业务评测,则需填写备案管理系统、接入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评测申请登记表并提交; 3、 申请要求—业务覆盖范围 跨地区申请: 以城市为单位申请 业务覆盖范围:机房所在城市 城市是指直辖市、省会城市 及其他地级市 4、 申请要求—场地、设施和技术方案 1)场地设施 租用基础运或商机房(申请IDC则提需提供与基础运营商签订的机房或机柜租用协议) 2)评测要求:3台服务以上,两个独立IP,评测时需要两个独立域名。1台交换机、1台路由器 二、纸质申请资料如下: 公司所要提供资料如下: 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保单证明原件及劳动合同 复印件: 3、盖有工商局档案中心查询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 4、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东股权结构图; 5、省市通信管理局已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6、员工身份证复印件、(至少3个人,应与社保及劳动合同保持一致) 7、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保单证明人员一致) 8、与运营商的机房租用合同及产权证明(必须租用基础运营商机房,(注:至少需要涵盖合同签署双方名称、机房地址、租用的机柜数量、合同有效期、双方盖章页等信息) 三、申请流程
特别备注:IDC业务覆盖范围以市为单位、ISP业务覆盖范围以省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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