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审核
时间:2015-10-1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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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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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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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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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电影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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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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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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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范围
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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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电影制片单位和名称、章程;
2、有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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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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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向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省局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书后20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广电总局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书后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批准的,由广电总局发给《摄制电影许可证》,申请单位持《摄制电影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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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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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制片单位申请书应当载明:
1、单位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
2、主办单位和名称、地址及其主管机关;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4、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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