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连锁)筹建审批 二、行政许可内容: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单位许可证筹建审批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5、其他有关规定。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 五、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5家以上的直营零售门店; 2、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4、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5、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6、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的条件。其中总部的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仓库(配送中心)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仓库内应配有监测、显示、记录温度状况的设施设备。 7、总部、仓库(配送中心)和所属零售门店之间应具有质量管理等计算机信息联网系统,并运用该系统对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 六、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应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网上申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审批的电子版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并取得变更的预受理号,企业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该预受理号。 七、申请材料目录: 申办人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资料编号1、申请材料目录(注明原件、复印件); 资料编号2、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可在下载区下载空表); 资料编号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料编号4、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资料编号5、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资料编号6、拟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 资料编号7、拟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或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编号8、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资料编号9、《拟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基本情况一览表》(可在下载区下载空表)、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直营门店有效证明文件; 资料编号10、授权委托书(需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签字或盖章,可在下载区下载样本); 资料编号1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资料编号12、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在其它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 资料编号13、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八、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企业法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名称,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2、自然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被委托授权人名字,所有申报材料需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九、申请表格及文件下载: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的暂行规定.doc》 2、《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doc》; 3、《执业药师履历表.doc》; 4、《拟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5、《授权委托书》(样本).doc。 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处。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二、行政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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