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何申办
导读:在广州,个人或企业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下面,为您详细解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何申办。 办理条件 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的条件: (1) 有机构章程,内容包括:机构性质、名称、地址、注册资金及其来源和分配形式、职业介绍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等;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商业用途的、属永久性建筑的(不允许在临时建筑开办)、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不含公摊面积)、合法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不少于10万元的注册资金; (4)有3名以上(其中1名为法定代表人)取得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办理程序 经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二楼五号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申办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才予以受理: (1)《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 (2)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目的和服务宗旨、服务项目和服务方法、经营目标等; (3)机构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4)3名以上(其中1名为法定代表人)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有验资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以上验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办公和服务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7)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8)服务质量责任书原件。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资料齐全、勘察场地合格起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送审、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期限 属管辖范围,程序正确及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2)《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正)(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9号) (3)《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穗常发〔2000〕10号) (4)《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穗劳社函〔2005〕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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